研究發現:“驕傲”不同 結果不同

    新華網溫哥華4月13日電(記者 馬曉澄)加拿大和荷蘭研究人員最近發現,驕傲或許是產生偏見和歧視的原因之一,但不同類型的驕傲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心理學教授、此項研究共同作者傑西卡‧特蕾西將“驕傲”分成兩類,一種是“自豪”,一種是“傲慢”,該項研究也建立在這一分類基礎之上。

    研究人員發現,和自大與自誇聯係在一起的“傲慢者”會加劇對受歧視對象的偏見和歧視,而與自信和自我成就相聯係的“自豪者”則會對受歧視的個人和團體表現出積極的態度。

    研究人員稱,“自豪”會產生自信,這也會促進形成對別人的同理心,並進而減少歧視。相反,“傲慢”產生的自大和優越感會減少同理心,因此加劇歧視。

    研究人員認為,這一研究為抗擊包括種族歧視在內的偏見提供了新的視角,也讓人們對人類心理有了更多的了解。

    這項研究由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和荷蘭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的研究人員共同完成,對加拿大和美國1400名“驕傲者”進行了研究。研究結果發表在4月份的《個性與心理學通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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