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辦“私塾”違法湖北或率先為家庭教育立法

  漢網消息(記者李佳 通訊員周健)昨日,首屆中部心理學高峰論壇在華中師範大學(微博)召開﹔該校心理學院教授鄭曉邊在會上介紹,我省或將在全國率先為家庭教育立法。

  他介紹,家庭教育成為立法管理的盲區,“既不歸婦聯管,社會也認為這是‘家務事’”。而在歐美等國,家庭教育早已立法。我國台灣地區早在 2003年2月實施《家庭教育法》,明確了家庭教育的7個範疇,規定了在家庭教育推廣中的政府責任等。我國教育部今年2月公布的2011年工作要點中,首 次提到要啟動家庭教育立法項目。

  據了解,在現行法律條款中,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權利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适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 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如家長在家裡辦“家庭學校”教育孩子,就是違法﹔而目前,有些在家上學的親子教育,被當作成功案例報導。

  鄭曉邊介紹,我省正在積極謀划家庭教育立法,通過招標,他主持湖北省婦聯《家庭教育立法調研項目》。據介紹,對全省11市州城鄉3400多 戶家庭的調查中發現,家長中有近千人希望孩子讀到博士,而對於集體生活能力、文明禮貌教育較為忽視。還有一些留守或流動兒童的家長生子不育,將孩子甩給老 人或社會,這都涉嫌違法。“通過立法,要讓家長在育前都進‘家長學校’培訓,做家長也得‘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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