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犯罪學

犯罪學原本屬於社會科學和心理學的範圍。近年腦科學的發展神速, 發現某些犯罪行為並不完全是蓄意的, 其中不少是有神經異常的基礎, 部分且影響到法庭判決。


1.遺傳
先看一則個案。一個有愛心的中產家庭收養了一名小男孩。 不久發現他有行為問題, 脾氣暴躁, 經常鬧事。 十歲起酗酒, 少年期濫藥, 行劫, 二十歲時傷人。 在獄中被認出原來他的生父也是一名重囚; 追蹤下去, 發現他的祖父¸曾祖父都是積犯。

2.早期經驗
母親不願懷孕而生產, 難產¸被遺棄, 不良父母教育, 營養不足等都是不利因素。

3.荷爾蒙與神經遞質
皮質醇 cortisol: 童年期皮質醇分泌量低與長大後的暴力行為有關, 可起預警作用。
在十至十二歲時的男性荷爾蒙 testosterone偏高, 可預測幾年後的攻擊性行為。
血清素 serotonin偏低也可能與暴力有關。

4.心律
如果兒童或青少年在受到壓力的情況下心跳都沒有加速, 表示缺乏驚慌畏懼之心, 不會害怕使用危害他人的行為, 可能與反社會行為有關。但是無畏也可以是創業的條件, 不一定是壞事。所以事情須要從多角度看, 當中不少灰色地帶。

5.腦顯影術
顯影術分結構性 structural和功能性 functional兩類, 前者可以看到某腦部結構的增大和縮小 (比較平均數而言), 後者可以驗測某腦區的功能活躍或低下。
在反社會和暴力者中, 普遍前腦 frontal lobe功能低下, 表示患者難以控制本能性的衝動, 也拙於從懲罰中學習悔改。
杏仁核 amygdala與焦慮, 驚慌, 憤怒等情緒有關。體積增大和功能活躍表示緊張和焦慮; 體積縮小和活動減弱則表示為人冷酷無情, 不理別人痛苦。一個顯影研究發現某人在26歲時的杏仁核細小, 三年後有暴力犯罪行為。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
精神科專科醫生 勞振威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