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追尋有意義人生和幸福大不同

史大社會心理學家艾克研究人生的幸福與意義。(圖:史丹福大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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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福大學正在進行一項研究,探索人生幸福與有意義性的關鍵區別。兩者非常接近,但仍有很大的區別。研究者認為,不可低估人生有意義的力量,畢竟為人的關鍵之一便是追尋人生的意義。

有意義的人生與幸福的人生在多種情況下重疊,但仍有不同。史丹福商學院社會心理學家艾克(Jennifer Aaker)在正面心理學期刊(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上發表的研究報告,探討人們如何打發時光與積累經驗。艾克說:「接受者比付出者更幸福,但付出者比接受者更有意義。」

學者跟蹤調查397人一個月,研究他們對自己人生的看法是幸福還是有意義,以及他們的選擇、信仰與價值觀。調查結果發現,人生的意義與幸福有五個大關鍵區別。

得到所想和所需的區別:滿足慾望是幸福的可靠源頭,但與意義性毫無關係。例如,健康者比病患更幸福,但不代表病患的人生缺乏意義。

其次,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區別:幸福是當下,意義卻與過去、現在及未來都有關。花時間思考過去與未來的人,人生越有意義,幸福感卻較少。相反,只考慮當下的人更快樂。

社交生活的區別:人際交往對人生意義與幸福均相當重要,但關係的本質是意義與幸福的區別。建立深遠關係增加人生意義,花時間和朋友一切更快樂,但不增加意義。與愛人一同解決問題或面對挑戰,與朋友一起,只是培養快樂感受,不背負太多責任。

困難與壓力的區別:意義非凡的人生,不乏各種負面問題與不快樂。育兒是快樂的事,但同樣充滿壓力。因此,有意義的人生並不一定都幸福。缺少壓力的人生更幸福,但意義也相對減少。

自我與人格的區別:幸福可能是獲得所想的一切,但意義則是表現與確立自我。人生的意義與更有價值的自我意識關係深遠。

因此,一個人可能找到有意義,但未必幸福的人生。艾克指出,人們有塑造人生的強烈內在慾望,有目標、注重品質,最終經歷一段獨特的人生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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