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大碩士男吻女生腳底被判非禮

(南早中文網訊)香港中文大學一名公共衛生碩士課程男生,年初在校內圖書館訛稱自己讀心理學,要做“探討女性對奇怪行為的心理反應”實驗,繼而躺在地上,並抓住女大學生的雙腳放到自己的肚皮和胸部上下移動,並隔著黑絲襪親吻女學生的腳底,事後舉出犯罪學理論進行解釋。裁判官今天裁定該名男生非禮罪名成立。

《星島日報》報導,27歲的被告尹浩洋否認非禮罪,但經過審訊,裁判官認為女事主的口供可信。

在8月底的庭審中,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中稱,報告沒有對女事主構成欺騙,被告當時清楚向她表示,這個心理實驗是要“踩住他”,之後也以犯罪學的“破窗理論”解釋實驗的目的。

辯方指出,報告將女事主的腳放在自己的口部,嘴也不斷“蠕動”,但女事主也不否認被告是為了呼吸。

所謂“破窗理論”,即認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幢建築物的窗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範性的縱容去打破​​​​更多的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就會給人“無序”的感覺,結果在公眾的麻木不仁中,犯罪會滋生猖獗。

今天,裁判官認為,被告向女事主作出虛假陳述,欺騙女事主以為他是心理學系的學生,才同意被告做實驗。裁判官又指,被告將事主腳底放在口部的行為令人反感,屬猥褻行為,所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自護理系畢業之後,曾經從事2年註冊護士的工作,之後在中大修讀公共衛生碩士課程。

被告也獲得學校教授撰寫求情信,稱被告勤奮認真。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10月3日,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再判刑,期間準許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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