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交流生毆女友判緩刑

【明報專訊】新加坡國立大學男生去年到港大法律系交流,與同系師妹打得火熱,後來感情生變,男生把女生帶到家中毆打。他早前被裁定襲擊罪成,法官指被告8年來發展十多段感情,情感上完全依賴女友,佔有慾強,但認為禁閉式治療對他無益,遂判囚6個月,緩刑兩年。

父母聘心理學家治療

被告鄭智毅(24歲)早前被還押兩周,其精神和心理報告建議他每周接受密集心理治療。辯方傳召與被告會面6次的臨牀心理學家李永浩,指被告患「邊緣人格障礙」,認為他要反思其嚴重錯誤,重建與家人信任關係,開放自己並與家人一同接受治療,不宜把他禁閉,以免產生標籤。其父母特別返回新加坡,覓得心理學家為被告及家人治療,學校亦有條件讓他繼續學業。

區院暫委法官周燕珠指出,被告以往與家人關係疏離,16歲起經歷不下十段戀情,每次為時只數月。他情感上完全依賴女友、要求高、佔有欲強、容易感不安、對被拋棄敏感,情緒非常波動。周官指被告明年畢業後將獲新加坡一著名律師行聘用,認為本案對他是當頭棒喝,希望被告把握機會解決問題。

案情透露,被告今年7月7日至9日,在中環家中毆打女友鞠本華(20歲),扯其頭髮,又用開瓶器刮她。

【案件編號﹕DCCC8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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