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範疇中央開考明筆試

    心理學範疇中央開考明筆試

    【澳門日報消息】行政公職局訊:心理學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對外入職中央開考知識考試(筆試)明日(周日)上午十時舉行,考試作答時間為三小時。是次開考為填補各公共部門心理學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十六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將出現的同一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

    自查考室詳閱須知

    考試地點、日期、時間及詳情已於八月廿七日張貼於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接待處,亦上載到該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供查閱。是次筆試將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二六六號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進行,公職局呼籲准考人務必預先查明自己獲分配的具體考室,並詳閱《准考人須知》及《常見問題集》。

    考試地點的大門將於當日上午十時準時關閉(以141 CTM報時信號為準),准考人逾時禁止進入並被自動取消考試資格。

    為方便准考人清楚知悉考試地點及大門所在的具體位置,公職局已將考試地點大門的圖片上載至該局網頁供准考人瀏覽。

    準時關門違規除名

    各准考人必須遵守考試規則,如違反規則者將被除名。為此,各准考人於考試前必須細閱早前已公佈的《准考人須知》,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詳情可瀏覽公職局網頁。

    考試期間,准考人僅可參閱開考通告考試範圍內所列法例(有關法例的文本中,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但不得使用任何含非考試範圍內所指法律文本的其他資料、刋物、文件、書本或法例彙編。

    法例文本嚴格規範

    公職局特此就上述考試範圍所指定的法規作出說明:法規的文本指,單行本、從開考通告鏈結下載的文本或其複印本、以及摘錄自《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文本或其複印本,其上不得有任何後加上的圖文、標記或註釋,下劃線或以熒光標示(highlight)除外。該等法規的註釋文本,以及含有該等法規在內的法例彙編書籍均不得使用,因法例彙編內可能載有非考試範圍的法規,例如:印務局出版的《澳門公職法律制度》及《行政程序法典》等。

    倘使用複印本或網上下載的打印本,不論單面或雙面複印或打印,均必須使用白紙,並須確保所使用的紙張沒有任何其他圖文標誌。

    倘法例彙編書籍是採用“活頁”方式成書,例如:印務局最新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常用公職法例》(綠色封面),只要抽出並非考試範圍所指定的法規就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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