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面前怎樣吵架?

對有孩子的夫妻終將面臨這樣的問題:我們該不該在孩子面前吵架?

答案不是那麼簡單。研究這個問題的兒童心理學家往往會回答“該”──如果父母能夠做到合理爭吵的話。合理爭吵,首先是求同存異,並避免扣帽子、侮辱對方、提舊事或發飆。

羅切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Rochester)心理學教授帕特裡克﹒戴維斯(Patrick Davies)說:“孩子們將會跟他們的朋友、同伴、同事產生分歧,如果他們沒有見過分歧以及分歧的建設性處理方式,那麼他們就不能做好足夠的準備去闖盪世界,去處理不可避免的沖突。”

戴維斯博士和其他一些研究人員研究了235戶有五到七歲孩子的家庭,研究結果於2009年發表在《兒童心理學和精神病學雜志》(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上。他們發現,“建設性”的婚內沖突與兒童情緒安全感的增加存在關聯。其他一些研究也曾發現,建設性婚內沖突與兒童問題解決與應對能力、甚至幸福感的健康發展之間存在關聯。

在牽扯到孩子的時候怎樣與配偶爭吵、在哪裡爭吵的問題之所以越來越受重視,原因之一就在於許多研究發現,兒童經受過大量不健康婚內沖突(以敵對、威脅、侮辱為特點)與焦慮症、抑鬱症、行為問題風險增加之間存在關聯。另外,20世紀70年代、80年代成長於離婚家庭的年輕一代父母現在也在探究他們上一輩的爭吵方式。一些人發誓將以不同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後代。

甚至嬰兒都有可能受到憤怒爭吵的影響──哪怕是在睡著的時候。今年5月《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上發表了一項研究的論文,該研究選取了24名六至12個月大的嬰兒,把他們放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掃描儀裡面,在他們睡著的時候將他們暴露於各種語調(非常憤怒的、比較憤怒的、快樂的、中性的)之中。在夫妻沖突程度更高的家庭中,嬰兒大腦與應激反應和情緒管理有關的區域在研究期間暴露於非常憤怒的聲音時反應更大。論文牽頭作者、俄勒岡大學(University of Oregon)心理學博士生艾麗絲﹒格雷厄姆(Alice Graham)說:“即便是在睡著的時候,嬰兒對事物也是敏感的。認為在嬰兒睡著時可以隨心所欲的觀點恐怕是不準確的。”

但在普遍讚同不要搞肢體沖突之外,對於應該怎樣爭吵,大家各有各的看法。有些專家說,父母不應在孩子面前吵架,因為把架吵好真的很難做到。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會長托馬斯﹒麥金納尼(Thomas McInerny)說:“如果(父母)之間要發生爭論,那麼他們就應該盡量私下進行。在爭論時是很難保持理性、保持平靜的。”

怎樣防止火藥味在幼小的眼睛和耳朵面前變得過於濃重?兒童心理學家科爾斯滕﹒卡倫(Kirsten Cullen)提議,父母親應當事先講好在憤怒情緒達到什麼程度時停止爭吵。她要求人們按10分制給自己的憤怒程度打分,確定在達到哪個分數的時候,他們覺得就要開始吼叫、咒罵,或者寬泛地說是要失去控制。(這個人可能是五,那個人可能是七。)爭論期間,當媽媽或爸爸的憤怒程度達到應該停止爭吵的那個數字時,兩人就把這次爭吵推到孩子睡著的時候或不在身邊的時候。不管是哪一個人達到了這個極限,對方都可以指出。

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NYU Langone Medical Center)兒童研究中心(Child Study Center)負責幼兒臨床服務的聯席主任卡倫﹒夏爾瑪(Cullen Sharma)說:“沖突的化解是父母能給孩子的好技能之一。這有利於孩子將來的人際關系。”

洛杉磯的卡羅琳﹒萊因弗蘭克(Caroline Rheinfrank)和喬珀﹒貝尼特(Chopper Bernet)有三個孩子,分別是15歲、14歲和11歲,萊因弗蘭克是一位全職太太,貝尼特是一名演員。兩人之間對於在孩子面前的爭吵有一個不成文的五分鐘限制。萊因弗蘭克說:“他們長大了,所以懂得更多了。”或者像貝尼特所說的,“當父母的也需要叫暫停”。在吵架可能性較高的時候(包括開車時或晚飯前),夫妻兩人還會多寬容對方一些,以防發火。

專家說,父母在爭吵期間應當以孩子的反應為指引。孩子哭泣,是明白無誤地說明應該要停止爭吵。但戴維斯博士說,有些更加細微的跡象也說明孩子情緒不好。他說:“當他們開始發愣,愣上幾秒鐘,那其實是一種負面征兆,說明他們覺得自己是處在一種極度的危險之中。”他說,另一些孩子往往是“沒精打採地一屁股坐下,像是有些抑鬱一樣”。

有些孩子通過胡作非為來轉移父母注意力以結束沖突。有些孩子則是試圖介入爭吵,希望調解或站隊。戴維斯博士說,這些都說明爭吵應當暫停。

卡倫﹒夏爾瑪博士說,把孩子拖入父母的爭吵當中或鼓勵他們站隊,都是不可以的。另外,在十幾歲的孩子看上去對父母親的過火爭吵顯得漠不關心的時候,不要被表象蒙蔽了。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心理學與兒童精神病學教授、耶魯育兒研究中心(Yale Parenting Center)主任艾倫﹒卡茲丁(Alan E. Kazdin)說:“他們翻白眼,但這樣做並不能減輕痛苦。”

卡茲丁博士說,確保讓孩子看到爭論得到了某種形式的解決,是至關重要的。他說:“有沒有一個很好的和好時間段,有沒有拉家常?有個固定的說笑和解程序將會大大減輕孩子的焦慮感。”這並不是說沖突一定要解決,你們完全可以決定以後解決或求同存異。卡茲丁博士說,更加重要的是非沖突時期的婚姻關系。他說:“關鍵在於爭吵相對於溫馨談話的比例。”

休斯敦的傑奧爾吉﹒西爾弗曼(Georgi Silverman)和裡克﹒西爾弗曼(Rick Silverman)已經決定不對九歲、三歲的兩個孩子隱瞞爭吵(常常是關於誰做家務或裡克周末看體育比賽的事情)。但他們也會確保孩子們看到他們和好。傑奧爾吉是一位全職母親,裡克是一家設備維修公司的首席財務長,13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傑奧爾吉說:“我們會手拉手,他會擁抱我,我們會說我們愛著對方。”裡克說:“我即使有些不高興,也要讓孩子知道‘我仍然愛著你們的媽媽,哪裡也不會去’。”

在孩子面前壓住怒火給配偶冷臉,可能會使情況變得更糟。戴維斯博士說,打冷戰實際上比合理爭吵更讓孩子不安。他說,“孩子們會注意到,只是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還說,這樣的話,孩子們對爭吵及其潛在後果的判斷可能比實際情況嚴重得多。

專家說,有些話題在孩子面前應當完全避口不談。私密性的、極其重要的雙方關系討論應當等到孩子聽不到的時候進行。關於規訓或就寢時間等教子話題的分歧也要這樣。麥金納尼博士說:“父母親應當拿出一個雙方意見一致的決定,在孩子面前表現出來你們是統一陣線。”

Andrea Peter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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