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的部分是兩岸關係良性發展正能量

  作者﹕ 林清華  福建漳州  教育工作者

  所謂認同乃因“同”而“認”。心理學研究表明有共同的經歷、情感、思想觀念、利益訴求等可拉近交往雙方的心理距離。“同”的部分越多,交往雙方關係也更緊密。小至人與人之間的“同學”、“同鄉”、“同胞”關係,大至國與國之間的“同盟”、“共同體”等關係,都反映了這種規律。同樣道理,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同”的部分是正能量,能增強民心融合的動力和台灣民心對祖國大陸的向心力;反之“異”的部分則是負能量,強化的是阻力和離心力。

  迄今百餘年來,兩岸走過的不同歷史形成了諸多差異,正是這些差異造成了今天台灣民心對祖國大陸的疏離;未來殊途同歸,兩岸之間必須求同、聚同、趨同才能促進民心融合乃至人心統一。據此,可以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分為三個階段:

  (1)初始階段重在求同存異。鑒於兩岸長期隔絕形成的巨大差異與分歧,互信嚴重缺乏,應尋求盡可能多的“同”的部分,擱置保留“異”的部分,以積累互信,啟動量變。

  (2)發展階段重在聚同化異。當兩岸交流交往漸入佳境時,要盡可能共創共享新增成果,同時嘗試化解消除差異,以累積共識,推進量變。
 
  (3)成熟階段重在由同而統。當積累了足夠多的互信和共識,達到大同小異的情況下,條件成熟時尋找時機商談統一事宜,促成質變。
如果說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認同感是因“同”而“認”,那麼兩岸之間的良性互動則如“走親戚”,要相互多“走”動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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