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吻女同學腳底非禮罪成

中文大學公共衛生碩士課程男生,年初疑在校內圖書館向一名女大學生訛稱修讀心理學,邀請她做「探討女性對奇怪行為的心理反應」實驗。男生躺在地上捉着她雙腳後,放到肚皮及胸部上下移動,再隔着黑絲襪吻對方腳底,事後再舉出犯罪學理論解釋。

被告尹浩洋(27歲)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經審訊後,裁判官認為事主口供可信,被告向女事主作出虛假陳述,欺騙女事主以為他是心理學系學生,才同意被告做實驗;又指被告將事主腳底放在口部行為令人反感,無可厚非是屬猥褻行為,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律師求情指被告自護理系畢業後,曾從事兩年註冊護士工作,及後於中大修讀公共衛生碩士課程。被告獲學校教授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是勤奮認真學生。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3日,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再判刑,期間准以保釋。

法庭記者:鍾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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