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訊)理大犯罪心理學教授格斯娜阿尤博士表示,時下反社會心態的公民都擁有宣染負面消息的癖好、以接收壞消息為樂,甚至不關心別人的感受,進而作出犯罪行為。
她說,一個人為何產生反社會病態,其實是透過慢性行為所致,也是長期而不自覺的精神病。
格斯娜阿尤博士今日受邀出席雪州警察總部舉辦的「社會支柱」(Pillars of society)講座會時,這麼披露。出席者包括雪州總警長拿督頓希山、刑事調查主任阿德南、雪州各居民協會代表、睦鄰計劃會員及各雪州警區主任。
舉辦這場講座會的目的,是希望所有居民多了解鄰居的心理狀況,透過心理狀況,提早發現狀況,以防止罪案發生。
她說,人不可貌相,我們根本無法從外表看得出一個人是否罪犯。只有透過心理狀況,才能知道一個人是否患有反社會心態。「只有反社會心態的人,才有意圖作姦犯科,而這類人為何會犯罪,也是有跡可循的。我們要多關心這些人的動向。」
全馬只有5人考取犯罪心理學博士,而格斯娜阿尤就是其中之一。她目前在理科大學任職教授。
她說,一個能力不強的人或不愿跟隨社會步伐的人,都是一般犯罪者的特徵。這類人經常好鬥成性,因為他們沒有涵養的格性而容易與人起沖突。
喜歡與自卑者為伍
犯罪者的種種併發症,是來自經常進出監獄、吸毒者、酗酒者及仇敵性格者。
而反社會性格的人士,多數擁有不良的性格,包括喜歡接收壞消息、口無遮攔、夸大是非、不理會別人感受或沒有回應治療的人。
「這類人總喜歡與缺乏自信、自卑的人為伍,挑選目標或把事出原因歸咎于某一方。」
她說,一個沒有能力的人,無法把任務完成,而又經常推卸責任,久而久之,這人便會作出犯罪行為,發洩情緒。
同時,格斯娜阿尤也指出,這種反社會人士因為心理不平衡,他們近朱者赤,喜歡與破壞者成群,支持各種帶來破壞的活動。「他們盡管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卻不喜歡別人向他們伸出援手,他們都是拒絕自我糾正的人。」
格斯娜阿尤說,這類反社會人士,破壞力強,多幹下偷拐搶騙的案件,是因為他們對「個人權利」沒有概念,總是喜歡把別人的財物佔為己有。
「他們總是在浮躁及不負責任的情況下做決定。而且,在傷害了別人后,缺乏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