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昨天在庭上「認罪不認錯」的態度,犯罪心理學專家認為,這是典型的反社會人格表現,但是,「殺人魔畢竟也是人」,昨他除認罪外,其餘問題都配合律師策略,想拖延審判時程,最後若有求生機會鄭捷是否會放過?卻引發不同看法。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廖有祿表示,鄭捷自始自終都表現出反社會人格,所作所為僅是滿足殺人慾望,他不會後悔、不可能道歉、沒有絲毫罪惡感,因此昨天沒對被害家屬表現悔意,「這是很正常的。」
但鄭捷在羈押庭與準備庭表現有所不同,羈押前他希望盡快被判死,但昨天不再一心求死。廖有祿說,殺人魔也是人,鄭捷殺人後,腎上腺素大量激發,以致於首次面對法官說出一心想死的偏激話語;經這段收押期間,他大概也在思考,「好死不如歹活」。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則認為,鄭捷不可能認錯,也不會試圖求生,因一旦對所犯凶案表現悔意,「那等於是全盤否定自己!」對鄭捷這種極度自戀、反社會人格者,大量殺人是成就他從小的「志願」,並達到求死的目的,因此展現悔意的機率很小。
鄭瑞隆說,有人求生意志強,鄭捷則屬於求死信念堅定的扭曲人格,不能用普世價值觀套用在他身上。他預料,鄭案因社會矚目、速審法壓力,加上他不後悔、不道歉,3年內鄭就得面臨3審的終極審判。
警大教授許福生指出,台大雖鑑定鄭捷反社會人格,但如何誘發殺人動機,迄今仍不清楚,他認為從小暗戀挫折等,只是鄭捷矯飾之詞,真正「殺機」值得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