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已經開始實施,但社會各界依然對其給予了很大關注。昨天,記者獲悉,中國精神病醫療使用者與幸存者網絡(CNUSP)發布的《精神衛生法民間評分報告》顯示,律師、心理學家等10名不同身份人士指出新法存7點不足,包括監護人權力過大、訴權缺乏保障等。北京、南京、杭州3位精神病醫療幸存者用EMS將此報告寄給了衛生部、全國人大法工委、殘聯三部門,呼吁更多傾聽多方聲音。
民間報告為新法打60.2分
這份報告以打分的形式,調查了律師、心理學家、精神病非自願醫療親歷者、精神病醫療用戶、家屬、學者、社工、記者、精神科護士、國外人權法學生共10位不同身份的專業人士。“如果以百分制的話,您對精神衛生法打多少分?”評分結果顯示,最高85分,最低30分,有6位給出了及格線及以下的分數。除一位不想評分外,該新法平均分勉強及格,為60.2分。
報告指出,法律存在七大不足,包括監護人權力過大、訴權缺乏保障、醫生解釋權過大、社工服務被忽略、心理服務被限制、支持性體係不足、歧視無法避免。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研究院副教授、陳國明案代理律師劉瑞爽說:“我國精神衛生法過多、過大地依賴監護人制度。按照現在法律的規定,有沒有精神衛生法,都無法避免陳國明被強行送精神病院”。同時,劉瑞爽指出,精神衛生法沒有落實訴訟權利問題。廣東金融學院法律係教師何玲麗也認為新法與我國民事訴訟法在行為能力認定程序上銜接仍有改善空間,而英國利茲大學法律研究生則擔憂醫生以診斷為由限制一個人在醫療機構,沒有時間限制,極有可能對“住院以自願為原則”架空。
曾因自由戀愛被父母阻撓,被北京回龍觀醫院強制收治的幸存者陳丹結合自身的遭遇,也認為,精神衛生法提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治,這一句的規定很模糊,缺乏具體操作。
深圳一名多年服務精神障礙康復者的社工認為,整部《精神衛生法》最大的缺憾就是沒有提及社工服務;北京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副主任徐凱文認為,法律將心理治療限定在醫療機構進行,實際上會導致剝奪大多數需要心理治療服務的患者獲得高質量心理治療服務的權利。
自閉症人士的家長潘中澤,根據自身照料心智障礙兒子三十多年的親身體驗,在評分報告中多次強調,“為改善精障者(心智障礙者)情緒、行為問題,應當以維護其權益為主,而非流于管制,採用社工介入+心理輔導+適當藥物。”
反抑鬱歧視第一案當事人袁毅鵬目前正處于康復狀態,擔憂精神障礙者即使康復後繼續找工作,融入社會也會遭受歧視,他建議法律加入侵犯名譽權的相關規定。
關注“被精神病”建互助網絡
3位精神病醫療幸存者是在網絡上知道了中國精神病醫療使用者與幸存者網絡的,由于有遭受過精神病醫療的經歷,于是便加入了這個網絡。諸寧說,“我在這裏能找到有共同語言的人交流,為能成為其中一員而感到光榮”。
中國精神病醫療使用者與幸存者網絡在2012年8月份成立,以成員間自助互助為宗旨,持續關注中國精神衛生領域變化。網絡成員以幸存者為主,律師、社工、學者、心理醫生、護士、記者、引導師等專業人士作為支持者。
作為網絡支持成員之一的衡平機構發起人,公益律師黃雪濤表示,《殘疾人權利公約》中的核心理念是:“沒有我們的參與,不應制定與我們相關的法律”。《精神衛生法》以及與精神健康領域有關的公共政策,與幸存者和使用者息息相關,立法過程不能沒有他們的聲音。
黃雪濤說,“目前正處于精神衛生領域的轉型期,《精神衛生法民間評分報告》,發出了不同行業的聲音,民間的參與,全民的關注,為這部法律的施行和未來的發展與走向,提供了更多元的視角和意見。”
■鏈接
京年接診精神疾病93萬人次
記者從北京市衛生局獲悉,目前,本市嚴重精神障礙患病率為10.03‰,據此推算北京目前有近15萬人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北京市衛生局介紹,2012年全市共有精神疾病專業醫療機構26所。其中,三級醫院5所,二級醫院11所,一級醫院10所。精神疾病醫務人員近6000人,床位共有9888張,床位使用率97.4%。2012年全市精神疾病專業機構共完成門診93萬多人次,急診1萬多人次,入院2萬多人次,出院2萬多人次。
■講述
“被精神病”者致信三部門
在精神衛生法中提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治。被調查的專家學者,特別是一些患者,對這一點感到十分不解。“這一句的規定很模糊,缺乏具體操作。”而此次致信三部門的精神病醫療幸存者,均有被家人強制送治的經歷。回想當初被收治,大家仍感到憤怒和不解。
◎徐名 北京
直至現在,徐名也認為自己被父母送入精神病院前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高中時,他就讀的是當地省級重點中學,成績排在前十名。然而,高考時,他在選擇報考志願時與家長產生了分歧。“父母經常罵我,‘天天打遊戲機,不學習,連清華也沒考上’”。徐名回憶:“我也憤怒了,我比同齡90%的孩子都優秀,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還不滿意”。
最終,徐名去了父母為他選擇的院校。1995年2月,第一學期結束,六科不及格的成績單被寄回家中,學校建議重讀一年,父母得知勃然大怒。徐名說:“當時任我怎麼解釋和保證他們都不信任。”幾天後,家長請來了兩位精神科大夫來徐名家為他匿名診斷,都被他識破。後來,父親叫來一位伯伯說他們家裏開店,需搬東西,叫我過去幫忙,結果三人坐出租車進了一棟五層樓窗戶均是密密麻麻鐵欄的大樓,我當時想這樓防盜還挺好。沒有名字,進大樓之後我才知道被送進了‘內蒙古呼和浩特精神病院’住院區,那時想出去已經沒了辦法”。
◎諸寧南京
諸寧的經歷貌似與徐名等很多不知情就“被治療”的人不同。那是在1991年,諸寧說,由于高考壓力太大,他請求父母帶他去醫院看看。“我以為醫生能幫我,去的是南京腦科醫院。”諸寧說,他在醫院從未和醫生交談,就是一件事:吃藥、住院。
“後來,我在一張紙上看到我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當時我就流淚了,覺得他們一定搞錯了。”諸寧回憶道。住院155天後,他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未定型”。這次的住院經歷,不僅沒有使他擔心的狀態消除,反而因為藥物的影響,成天嗜睡。“原本靦腆的我變得暴躁。”諸寧說,2001年和2011年,他被家人兩次叫醫院的人強制送到南京腦科醫院,都是因為在家裏跟他們發生爭吵。
“我反復問我爸,為什麼送醫院,我很在意父親的評價,因為他是我最親的人。但無論我怎麼問他,他要麼回避,要麼就說是醫生這樣診斷的。被問急了,就說送我去醫院。”諸寧無奈地說。現在的諸寧由于有住院經歷被同事歧視,由某銀行內退在家,成為職業股民。
◎錢錢杭州
去年11月17日,錢錢第一次在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住院23天,被診斷為“人格障礙”,原因也是在家裏與家人發生矛盾,被送到醫院。隨後短短幾個月,他被強制住院3次。
“最恨第二次。”錢錢說,那次他在杭州省立同德醫院閒林毛草山精神病院住了77天,那是一個很偏很偏的地方。“那裏的醫生護士很兇,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強迫吃藥、打針,惡意毒打捆綁。”錢錢說。現在他正在接受心理咨詢,他知道自己有些事做得不太好,但父母不應該把他送到精神病院。
京華時報記者李秋萌